羊城晚報珠海訊記者陳荷、何葉舟,通訊員楊小江報道: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不撤離,在上下班高峰期還可能造成嚴重交通擁堵。據交警部門統計,2013年,我市共有26名駕駛員(涉及13宗輕微事故)因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不撤離收到處罰。今年以來,因發生輕微事故不撤離又有8名駕駛員被罰。
  12月7日中午12時20分,司機歐某駕駛粵CZ×800號小車沿興業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駛至檸溪路婦幼保健院前的掉頭口處時,追尾碰撞到粵C×7748號出租車,造成兩車輕微損壞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雙方當事人沒有在拍照後及時撤離現場。肇事車輛占據了鄰近掉頭口的2條車道,影響了其它需要掉頭的車輛,最終造成了整條檸溪路交通堵塞。香洲交警大隊民警到場後,根據《珠海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對兩名違法駕駛員處以罰款500元的處罰。
  在此,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發生輕微交通事故應立即拍照後將車輛移至不影響交通的地方,然後協商或利用快處快賠方式處理。如果因不及時移開車輛造成交通擁堵,交警將依法進行處罰。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相關規定,此類行為如果造成嚴重交通擁堵的,最高可罰1000元、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編輯:健龍  (原標題:珠海輕微事故不撤離致擁堵 最高罰千元吊銷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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